1、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(1)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,设有一个电气 装置, 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启动;
(2)松闸扳手涂成红色,盘车手轮是无辐射条的并且涂成黄色,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;
(3)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,明显标出轿箱运行方向,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;
(4)能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,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;
(5)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,应在易于观察到轿箱是否在开锁区的位置。
【自检方法】检查紧急操作装置各部件情况;通过模拟操作检查电气 装置和手动松闸功能。
注:标有* 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,对于允许按照GB7588-1995及 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,可以不检验、或者可以按照《电梯监督检验规程》(国质检锅{2002}1号)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。
2、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一下要求:
(1)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箱运行,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,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;
(2)一旦进入检修运行,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箱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;
(3)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,易于观察到轿箱是否在开锁区。
【自检方法】检查并通过模拟操作检查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功能。
3、应急救援程序: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说明。
【自检方法】目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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