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冲顶与蹾底是电梯运行故障之一,虽不常见,但一旦发生,为确保电机能及时停下来,GB 7588-1995《电梯制造与安装 规范》规定,电梯应设极限开关。由于其对安装位置没有明确规定,形成了不同厂家的产品有不同的设计安装要求。现行GB 10060-93验收规范第4.6.5条上下极限动作试验规定:设在井道上下两端的极限位置保护开关,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,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。这里强调在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,其目的是要求在缓冲器被压缩前切断电机供电,抱闸闭合,以确保轿厢止停。第4.5.1条又规定: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,轿厢、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(这里用S1、S2表示),耗能型缓冲器应为150~400mm,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~350mm。如单 这一检验项目来说,现场安装阶段达到要求应该是很容易的。但由于曳引绳的不断伸长,S2在不断减小。当S2减小到一定程度后,加上上极限开关安装位置相对不够合理,则必然出现不能满足4.6.5条要求的情况。造成因对重已压缓冲器(指蓄能型缓冲器),且平衡了轿厢的重量,轿厢不再上升,而电机仍在转动,引起曳引绳在曳引轮槽中打滑,损坏了设备。否则, 必须加大日常保养工作量,重复调整曳引绳来避免设备损坏。为此,我们建议:在安装阶段,在对重装置已安装2~3个调整垫的基础上,S2的值应尽量取上限。而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,对于耗能型缓冲器,宜不大于150mm,对于蓄能型缓冲器宜不大于200mm。这也符合GB 7588-1995第10.5.1条“电梯应设有极限开关,并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”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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