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保障人员、乘梯汽车和电梯本身 的角度出发,结合汽车电梯以上应用 点和现有的相关电梯技术标准,汽车电梯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检验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(对于允许叉车进入轿厢的货梯,其井道和导向系统也应按汽车电梯的技术要求设计和安装)。
1、标志和符号
汽车电梯每层层门楼面地板上宜标明行驶方向。层门入口和轿厢内明显处,应用耐用材料制成长宽高限值标志和限载标志。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0cm且要醒目。
2、井道
2.1、井道的强度要求
汽车电梯井道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,不仅能承受普通电梯运行时具有的载荷,还要承受轿厢装卸载时所产生的载荷。对于曳引式电梯井道应满足GB 7588-2003的相关要求,宜使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井道,或者钢筋混凝土形成框架并以 实心砖填充井道。对于液压式电梯,也宜采用混凝土结构井道,多缸侧置直顶式允许采用砖墙井道,但应满足表2要求。在实心砖井道壁上安装导轨支架,应使用穿墙螺栓和连续的钢夹板, 钢夹板面积要能延伸到所有螺栓横切面圆心外80mm处。钢夹板上螺栓穿孔不应过大。螺栓应采用8.8级高强螺栓,直径不小于14mm,且应配装平垫片并采用弹性垫片或其他防松措施。
2.2、井道壁与层门地坎结合强度的要求
层门侧的井道壁与层门地坎应有足够的结合强度。
3、导向
导轨及附件、接头应能承受电梯使用中被施加的各种载荷和力,而且应能够:
(1)保证轿厢和对重的导向。
(2)为平衡汽车出入电梯时给轿厢施加的倾翻力矩,轿厢导向应采用不少于4根刚性的钢制实心导轨。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,确保:① 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;② 装置的动作不受影响;③ 移动部件应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。
4、轿厢
(1)轿厢入口和出口门边轿厢壁上应设有操纵面板,或其他操纵设施,其位置应可以使乘用车内司机不用离开汽车 可操纵电梯开门或关门。
(2)轿厢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制成, 并应设置行车导向装置及停车线,使汽车在线内停放, 降低汽车出入电梯时擦碰轿壁或;中撞轿门的可能性。
(3)为了防止不可排除的人员乘用汽车电梯可能发生的超载危险,例如维修车间下班或超市商场人员疏散等情况,汽车梯轿厢面积应在依据相关标准和乘用车外廓尺寸的基础上,予以合理限制。对于轿厢面积, 曳引式电梯依据GB 7588—2003,可以按200kg/m标准和乘用车外廓尺寸设定;液压式电梯分为两种情况:
① 额定载重4000kg以下的可以按200kg/平方米标准和乘用车外廓尺寸设定。
② 载重4000kg以上的可以按液压式货梯相关标准设定。额定载重量超过1 600kg时,每增加100kg,面积增加0.4平方米 ,即表3中带“*” 的液压式汽车电梯,此类汽车电梯也可以用做货梯。
对于轿厢尺寸,电梯轿厢宽度应不小于汽车宽度加500mm,高度不小于车高加100mm ,长度不小于车长加1m左右。对于服务于固定车型的汽车电梯,如汽车生产厂或4s店,其轿厢尺寸和面积可小于表2中的数值。
(4)轿厢面积超标的电梯在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前,还应用150%额定载荷作静载试验和 钳试验。相应地,汽车电梯的功率、曳引条件、绳槽比压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要求。
5、超载和偏载保护
汽车电梯的称量装置不仅要能实现超载保护,还应能在轿厢偏载时正确反映电梯的载重信息,使乘用者可以及时调整配载,改善电梯曳引条件。汽车电梯轿厢较狭长,若仍然像普通客梯一样,在轿底下梁上设置单个微动开关或重量传感器,当轿厢偏载时 无法准确反映轿厢内荷载。
对于曳引式汽车电梯、中心直顶式液压电梯,宜在轿底四角设置重量传感器或用采用其他方法反映偏载。
6、层门出入口处通道要求
汽车电梯层门出入口处通道应能满足一辆乘用车 驶入和驶出电梯的需要,弯度和坡度应合理,能使司机在车内能看到电梯外不小于轿厢长度的行车通道。如果不能满足要求,应设置反射镜或监控器等设施。出入通道设置应符合JGJ100-1993《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》的相关规定。
7、防止乘用车与非乘车人员共乘
汽车电梯应采取措施防止乘用车与非乘车人员共乘电梯引发危险。
8、其他技术应符合的规范
曳引式汽车电梯其他技术规范应符合GB 7588~2003 《电梯制造与安装 规范》的要求;液压汽车电梯其他技术规范应符合JG5071-1996《液压电梯》和GB 21240-2007 《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 规范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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